崔丽
去年9月25日下午,家住上海市的彭国华和妻子吴葭接到上海世博会议大酒店保安部经理徐汉良打来的电话,称彭、吴13岁的儿子彭牧云在酒店外面偷自行车,被看车人当场抓住。夫妇俩赶到酒店,徐汉良给他们看了彭牧云写的保证书和询问笔录。交了1000元罚款后,彭国华夫妇领回了儿子。至此,彭牧云被留在酒店保安部已经4个多小时。 回到家后,彭牧云说自己是被冤枉的,偷车的保证书是保安人员逼他写的。但是彭国华夫妇已经气晕了头。彭动手打了孩子。第二天,彭国华下班回到家,发现妻子儿子已经自杀。妻子留下一封简短的遗书:“为了少个社会败类,你耳根清静,我们先走了。” 彭国华说,事情发生以后,妻子吴葭忧心忡忡,这事早晚要传到学校去,今后母子俩怎么做人?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梁根林认为,遇到类似事情,作父母的应当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为孩子讨回说法。 有专家认为,这个案件中的父母采取了极不恰当的“私了”办法解决问题。接受私了是对孩子和父母的极大损害。这个案子还反映出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不完善。从法理上讲,在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学校老师没在场的情况下,无论是执法人员还是保安对未成年人所作的询问、笔录等均应是无效的,但目前法律上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法律应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可操作性。 据悉,徐汉良以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审查起诉。 (《中国青年报》4.19崔丽文)